重點資訊
關心桃園機場捷運第三航廈的完工時間,詢問延後的原因,為了台灣顏面著想
有點激動而已
優點是有提出一些需要改革的地方;缺點是沒有給副主委充分的時間回答問題,有點咄咄逼人
表現最好的地方:片中兩段議題質詢可以明顯看出此委員的邏輯概念是很清楚的,在與次長的質詢答應中沒有出現不合理的回應,收到次長的回覆後的後續推論也很明確,不挾帶私人感情,僅依照事實做論述。
表現較差的地方:偶爾會有插話的情形出現,但有些是因為官員們回答含糊或是一再質詢的問題還是沒有改善的緣故。質詢後段提到的於前晚美國發布對台灣PET樹脂課徵反傾銷稅的問題,雖然官員們並未及時掌握這則大新聞確實有點誇張,但即使官員們有即時接收到此則訊息,才經過不到12小時的時間就質詢要求官員對此反傾銷稅的影響程度、實際影響金額等都有些強人所難,畢竟委員們是提出問題的那方,相較於回應問題的那方,他們所需做的準備工作是更加龐大的,因此我認為這個質詢問題有些太過草率及魯莽,沒有給予政府單位相應的時間調查。
委員有給官員答覆的空間跟時間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Sufin.Siluko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上述委員各予以扣0.5分。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Sufin.Siluko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