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高雄市第4選舉區
時代力量
排序篩選
重點資訊
對於數據很清楚 有用功去做資料
關於蔡宜津議員
表現好的部分:
第一、 我認為議員是有充足的準備,有製作ppt,並條列式要講的內容,可以讓被質詢者,以及有助於下面的其他議員觀看、理解。
第二、 在提到中華電信499方案時,也有拿出過去網速和現今的相比較,提出了具體的數據,可見有預先查好,才提出質疑。
第三、 在最後(時間: 15:52:35)時,有詢問要多久才能給予答覆,並提出這樣可以排在未來的例會當中,這個詢問的舉動,有表達出會進行後續追蹤,這也是我觀看這四位議員之中,唯一有做到這點的人。
有待改進的部分:
第一、 議員提及(時間: 15:48)說中華電信499方案,需綁約30個月,”我個人”評估不用15個月大家就會換手機,就會又違約,他並沒有提出確認的數據或是統計,而是以個人的想法提出質疑,這樣似乎不具說服力。
第二、 議員提及中華電信的老顧客,想要換499方案,不該收違約金,但我認為這個部分並不合理,因為顧客本來在簽訂合約時,就知道不能隨意更換方案,所以他們確實若想更換到499方案,確實違約,也必須支付原訂合約上的違約金。
好的方面是資料準備的很充足
壞的方面是,態度咄咄逼人,不給對方回答的機會,這樣就不是一個有效的溝通
最好的地方:講話有條理,有抓到問題的重點並提出建議
我覺得委員很有禮貌,而且有提出問題所在,也有提出讓對方思考和改進的方向,更提出app等例子讓對方持續往那個方向思考。也有檢討對方所做的東西效率上的問題,讓對方也回應了目前研究的進度,是一個讓民眾有得益的質詢。而且也有提出實際數據來支撐自己的論點
待司法確認後再行處理。
不成案。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