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高雄市第3選舉區
台灣團結聯盟
排序篩選
重點資訊
從頭到尾有扣緊主題質詢,並有準備充分資料,也無不當言詞。
感覺委員有用心在做功課,對整件事情也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但委員的表達能力個人認為有待加強,聽完會不太清楚委員想表達的立場跟意見,或是不懂委員是否有提出問題及問題是什麼。
口條不夠清楚,國語口音很重,而整段質詢過程並沒有讓官員有足夠的答辯空間,委員本身也沒有提出具體建議或問題,從頭到尾都跳針的敘述重複同樣的問題,讓人感受不到此段質詢的意義。
質詢的問題點清楚 讓被質詢者有時間回答
我覺得黃國書委員能針對議題提出我們關心的疑問,並且要求部長積極去改善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不成案。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Sufin.Siluko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