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高雄市第2選舉區
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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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委員都會打斷對方說話,沒有讓對方有足夠的時間回答
提出的問題關切民生(關於自用住宅稅率部分),但是關於主題上的質詢略少。有具體指出問題癥結點,但是沒有給出具體建議(關於台灣對大陸鋼品進行反補貼及反傾銷調查一事)也不知道政府後續會如何解決,質詢解釋清楚有條理但是用於有些地方用語不當。
他有舉出很多的例子,要求市長提計畫或是改善
講話含糊,說話攏長沒有重點
有說明議題的前因後果,讓人完全了解此政策的實施方式,以及帶來的影響。
但在建議民進黨時,總帶著敵意的語氣,讓人不確定是否保持中性的質詢。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