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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於環保一些相關措施很不了解,所以可能會沒辦法有太多評語,但是我覺得他在價值立場方面做得很好,因為他站的角度是真的考慮到垃圾回收員或是拾荒者又或是社會大眾,可是我覺得問題解決上沒有很好,我知道回收這種東西很難給建議,通常只能倡導,他也都有要求行政院的人做得更加確實,可是我還是希望能夠有更有力的建議或要求。
對於文化產業相當重視
有細舉法條,感覺有準備好
我覺得差的地方在於她一直把最前面的地方省略掉,反而前面提的才是重點
表現最好的地方:提出還不錯的建議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不成案。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