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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講話有建設性
曾委員質詢的對象是曾經與他交惡的金管會顧主委,我認為曾委員還算是就事論事,沒有因為私人恩怨影響了質詢過程,這點值得讚許。但曾委員有另一個問題是「丟出的問題都太大了,沒有辦法有效的溝通。」例如他的問題都是「你認為是什麼狀況?可以怎麼改善?」這樣的問法過於籠統,不夠聚焦。
覺得此位立法委員的思緒很清楚,針對某些項目討論的時候提出了許多見解! 還有他質詢司法院副秘書長怎麼兩天答案不同的那段蠻有道理的,因為的確如此重要的法案內容怎麼會這樣不一致、內容不清楚。
有準備問題及資料,也有給官員回答的空間
委員有給官員充分時間回答問題,並會明確指出問題(中國對僑民的規定比較剛性、比較確實,台灣則比較模糊)
對於在菲律賓僑民間推行義消,委員也有提出可以在更多新南向國家推動的建議。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不成案。公督盟評鑑對象以立委及立委助理為範圍,若該員僅為黨工,則不在評鑑範圍內。另外,委員有無關說之相關資訊事證不足。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