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資料準備充足,有給被審官員足夠時間答辯
溝通的語氣較為刻薄,讓人有點不舒服,不過有準備東西出來,但不用刻意在同一個東西上鑽牛角尖,我覺得可以直接提出改善方法或方向。
他所提出的問題是自己參與過的事情,所以對其中非常的了解,但後面根本就離題了,後面一直講說他們行政怠惰,在最後mod與有線電視的問題也是直接拿新聞報導且未考證。
蕭美琴委員提出問題時條理清晰,能夠準確提出問題
提出的問題還可以再具體點
不成案。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上述委員各予以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