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高雄市第1選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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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充足,會慢慢引導別人走入他想問的主題
有客觀針對危老建築物提出相關問題及必須改進之處
無最差的地方
我覺得這位委員說話很模糊,有點不明白他到底想表達什麼意思,但很清楚他對原住民的權益十分關心(這也跟他本身是原住民有關)。認為這位委員應該在上台前先審慎的思考好自己想表達什麼,且說話應該更有條理才是。
他所提出的問題是自己參與過的事情,所以對其中非常的了解,但後面根本就離題了,後面一直講說他們行政怠惰,在最後mod與有線電視的問題也是直接拿新聞報導且未考證。
鄭委員對於立法思路清晰且悉知。
表現最好的地方:思路清晰並給予實際建議。
表現最差的地方:無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提交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評鑑小組處理。議事攻防固然為國會之議事手段,仍不應違反文明國會之普世價值,有違文明國會正當處理爭議的合理程序,予以譴責。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