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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他自己的出生環境,讓他想到了更多細節,教育脫貧那麼完美嗎?所以小孩一定要唸書才能拿到那筆錢嗎?
議員表現最好的地方:認真進行質詢
最差的地方:質詢內容偏離主題
這位立法委員的質詢我覺得不是很好。我覺得他整個質詢過程的提的問題有些片面而且抓住這個問題不放十多分鐘甚至還超時的整個質詢過程不管官員怎麼回答解釋他還不停地打斷,只問了那麼一個問題。我覺得他作為立委沒有很好的思考這件事,沒有給出建設性的意見,缺乏對事情個角度的考慮,台灣不是只有公司法或證交法,這件事涉及到每個法律的部分都應當被考慮,而不是只揪出其中這兩個法案就片面地質詢。
主題清晰緊扣 沒有
優點是質詢態度良好,不會太激動,算是有禮貌的,而且有給官員回答的時間,引用資料時也會先向官員考證,但缺點是後來有點跑題,有一段時間持續糾結在一個問題。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上述委員各予以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