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態度理性
委員有給官員充分時間回答問題,並會明確指出問題(中國對僑民的規定比較剛性、比較確實,台灣則比較模糊)
對於在菲律賓僑民間推行義消,委員也有提出可以在更多新南向國家推動的建議。
表現最好的地方為對於很多細節問題都有提出 最差的地方為覺得講話有點沒有重點
好的地方:關心民眾關注之時事
不好的地方:委員顯然準備不充分對議題掌握不熟悉,且對主管機關之權責似不了解。
立委雖然一直看稿,講話慢,但資訊準備充足,委員知道要如何維護國民權益,為人民提出許多見解,也提出許多官員施政的漏洞。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上述委員各予以扣0.5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Sufin.Siluko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