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條理清晰,有指出解決方法,質詢時也不咄咄逼人;個人認為已經算很好的委員了!
好的地方是他很知道企業跟勞工安全衛生之間的利害關係 並有指點行政部門應該從哪裡改善 最差的地方是他都沒有聽別人講完一直搶詞
能夠冷靜分析,並針對被質詢者的論點,再提出探討。質詢需要有一定批判性,但建議能再和緩從容些
最好的地方:這個立委不會一直用罵小孩的方式來詢問官員,也不會在立委講話的時候一直插嘴
最差的地方:核廢料哪裡來的哪裡回去,這個方法並沒有想到核電廠附近的居民,核電廠附近的居民會受到2次污染
最好:提出實際例子讓官員參考 時間掌握良好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