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我覺得他在質詢資料的準備上很齊全,但完全不給行政官員講話的空間,也會打斷官員說話,甚至沒有提出具提的懲處方式,反而是一直糾結在金管會主委講過的話要求其收回,不正視問題本身的存在在,讓人覺得這段問政有點在作秀。
我覺得委員比起警察的配置與待遇更重視不依規定行駛道路的蕭先生的權利,我認為這有點偏離主題了.
官員有時候言詞故意模糊帶過,委員有追問下去,覺得很好。
說不雅的話
最好:問的問題與回答都與我們的未來發展息息相關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待司法確認後再行處理。
不成案。公督盟評鑑對象以立委及立委助理為範圍,若該員僅為黨工,則不在評鑑範圍內。另外,委員有無關說之相關資訊事證不足。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