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質詢議題不錯,為人民大力發聲,讓司法院解決那些久懸未決的案子
沒有提出具體改善說法
我覺得這位委員表現好的地方是對於行政單位提出的資料批判並且質疑,並且追求現代化,追求資訊數位化;我覺得最差的地方是,不斷地打斷行政人員的說明,我認為應該讓行政人員說明完整,不然除了資訊收集不完整外,也相當的不尊重,還有另一個是用辭不太適當,我想對於聽到不想聽到的話,不應該用帶有反諷地化與去回覆,畢竟這應該是理性討論的地方,不該讓對方的情緒產生起伏。
在質詢的過程當中,一直重複特定的字詞,講話結巴,問一個問題不斷的重複,很難讓人理解他到底想要表達什麼。而問的問題有一些也是根據比他早質詢的一些委員的提問內容,再重複問類似的問題而已,並沒有自己新的一些主張及想法。其中提到自身國小同學有16人沒有升國中這件事我覺得因為已經年事久遠,不符目前的時空標準,對這個法案並沒有任何的幫助。
委員已有現在場勘過有基本的地方認識並非紙上談兵能有效處理給予建議
不成案。公督盟評鑑對象以立委及立委助理為範圍,若該員僅為黨工,則不在評鑑範圍內。另外,委員有無關說之相關資訊事證不足。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