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最好:為人民的權益發聲(花蓮賑災的善款的應用)
最差:會議的主題為土地徵收,沒有扣緊主題
對於陳賴素美委員的問政,我認為好的地方是方式夠嚴厲而且事前所做的功課感覺也很充分,可以舉一反三並能將問題向下延伸,但我覺得可以再多給官員一點時間描述,很多時候陳賴委員都會直接打斷發言,我認為這樣的方式會讓問政溝通成效降低。
盡責的立委/對主題內容清楚,提出多項數據,最後也提出建議的解決辦法
好的部分是對這個法案有相當程度了解
對議題不投太熟悉,質詢沒有殺傷力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