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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偉為表現最好的地方就是有禮貌,沒有咄咄逼人,但是信服力感覺沒那麼高
有 將地方人民所遭遇到的藥品補助問題向行政機關反映
我覺得感覺就沒甚麼準備就上來質詢。提出的問題和建議也都很模糊。
感覺在聊天而已
我覺得這位委員是我看了四個委員質詢中表現最好的一位,邏輯性正確、質詢過程流暢且脈絡清楚合理,態度也良好,對不同職務的被質詢者也很了解,有效得到必要的答案且提出需改進的要點和解決辦法。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不成案。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