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可以看出委員在質詢前的事前準備功課做得相當充足,對於所有提問也一一點點出,並且要求部長做回答。但我認為他的質詢方式太過於咄咄逼人,且一定要部長給出一個明確的答案,只要一發現不對,並咬著那個點一而再再而三地指出錯誤,這是我覺得蠻讓人逼迫的一個質詢方式。
我覺得好的地方是他有提出具體想法有想要改善,壞的地方是有點沒講到重點,一直沒切入核心去講,在繞圈子。
該委員質詢非常尊重被質詢方,不但沒有插嘴也沒有謾罵。而在質詢時,對於現今網路直播氾濫的問題也提出提問,並且在NCC回答相關的措施時也有要求往後必須要有整合的動作,整場也沒有不懂裝懂的情況發生。但比較可惜的是並沒有強力要求改善時間,有可能會出現光說不練的情況發生,或是互推皮球。
非常好!找到政府非常大的矛盾點,就是需要委員這種人來防止政府再繼續貪婪下去了!
時間掌握得宜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