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桃園市第6選舉區
無黨團結聯盟
排序篩選
重點資訊
資料完備、目標明確,
表明就是在為原住民爭取福利。
一次把所有要講的話都講完官員沒時間回答
有實地考察不錯,但是質詢有些真的偏離主題
講話很犀利。但是對一個主題堅持太久。
好的地方是有關注台灣勞工跟人才問題 最差的地方是感覺沒有說到重點跟一針見血所以不太清楚他想要什麼 有時候也會扯遠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不成案。公督盟評鑑對象以立委及立委助理為範圍,若該員僅為黨工,則不在評鑑範圍內。另外,委員有無關說之相關資訊事證不足。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