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桃園市第6選舉區
民國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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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切提出問題所在,和陳副主委有理性討論並想解決問題
慢條斯理 一層一層的找出問題
我覺得他態度有點兇,也打斷別人的回話,整個看下來感覺對於事件他也只是在催促進行,並沒太多建議。
委員有對問題提出適當的質詢,還蠻好的
講話溫和卻用數據來說話,留空間來讓行政人員回答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不成案。公督盟評鑑對象以立委及立委助理為範圍,若該員僅為黨工,則不在評鑑範圍內。另外,委員有無關說之相關資訊事證不足。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