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我認為質詢內容前後有關連,能讓人快速理解想表達的重點,但無法掌握時間,甚至與主席爭吵,此外會議名稱為審查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案,但整個質詢內容並無提及並不適當
好的地方:
1.問說政府為什麼要訂這部法還有會不會影響到消費者。
2.後半段要求政府注意言論自由和資訊發達所帶來的問題。
需改進:
1.應要再對這部法做更深入的討論。
有條理的質詢,而且時間有掌控
希望講話可以再清晰一些
在一開始能夠對於竹科隸屬的宜蘭園區的出租率提出專業的看法且能讓部長正確的回答。在後面的研究助理薪資降低問題,也能讓部長開始去了解並開始去調查。
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上述委員各予以扣0.5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您好我是測試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