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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桃園市第4選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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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地方在於他有先整理問題與詢問方向,而最差的地方是那個和部分的使用有點頻繁,語句的聯繫可以順一點。
他的詢問客氣沒有咄咄逼人。
我覺得這位立委準備的資料還滿用心且齊全的,也有提出如何改善之前的情況及擁有高度的同理心。
我覺得陳明文立委的資料準備充足,且在質詢委員時,還能提出相關的法律條文,討論是否有保障人民的權益,是很專業的問政。
委員針對問題現況做解釋,並請部長解決。但委員容易打斷對方說明,並且有時說辭反覆有矛盾。
最好的部分是質詢清楚,會要求對方清楚地回答。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