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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第4選舉區
台灣民眾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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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對於立法思路清晰且悉知。
表現最好的地方:思路清晰並給予實際建議。
表現最差的地方:無
最好的地方是有提出意見看法,也給予對方說明的時間,沒有最差的地方。
都一直他在講話,而且提問內容沒有重點,沒有表達清楚
吳委員對議題清楚了解,並以數據舉例,也有具體提出意見,若能減少使用過多的語助詞,會是一個不錯的質詢。
給人感覺還不錯,因為他是幫最基層的人做著想,維護社會大眾的權益,請別人對質疑的部分提出回報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不成案。公督盟評鑑對象以立委及立委助理為範圍,若該員僅為黨工,則不在評鑑範圍內。另外,委員有無關說之相關資訊事證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