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程序委員會
桃園市第4選舉區
台灣團結聯盟
排序篩選
重點資訊
能適時的讓官員回答,而且也能針對問題詳細的進行詢問
在一開始能夠對於竹科隸屬的宜蘭園區的出租率提出專業的看法且能讓部長正確的回答。在後面的研究助理薪資降低問題,也能讓部長開始去了解並開始去調查。
好的點是最後給出以前犯錯的例子,來讓大家給予警惕,不要再犯一樣的錯誤,要求經濟部要嚴格管控,且態度良好,並希望經濟部可以繼續努力和美國爭取豁免相關的關稅。
我覺得委員表現最好的地方是質詢時的態度和資料準備這兩方面,而最差的地方是質詢的後半部分有點偏離主題,說到部長辭職那方面的事情。
無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