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桃園市第4選舉區
民主進步黨
排序篩選
重點資訊
我覺得委員表現最好的地方是充分為警察家屬與警察本人的權益發聲,並適當提出自己的看法,也讓部長有解釋與說明的空間.
語氣不順
最好的地方:講話有條理,情緒不會過度激動
資料準備充足,提出看法時條理分明、口齒清晰,也針對問題提出自己的見解。
雖然資料十分充足,但諮詢時間少,需要更依照重點來諮詢。
優點:針對主題做說明
缺點:前面質詢對於誰有我就要有的想法實在不正確,後面則是政黨色彩過重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不成案。公督盟評鑑對象以立委及立委助理為範圍,若該員僅為黨工,則不在評鑑範圍內。另外,委員有無關說之相關資訊事證不足。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