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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準備的東西非常充足有條理,作了很多功課,比較多提出自己看法與解決方案很棒,但是可惜沒質詢到什麼東西,還有時間超過很多
最好:資料準備充份 提出解決辦法 最差:無
緊扣主題做質詢
一開始使用的籃球比喻與吳委員的質詢內容關連性看起來並不高,接著委員透過投影片解說許多相關概念,是可以知道委員對於此議題很了解,但卻未能夠與署長進行對話、質詢並獲得回應,且未能夠提出自身對於該問題的建議到底為何,在這部分有些可惜。
最好的地方是有提出意見看法,也給予對方說明的時間,沒有最差的地方。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不成案。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