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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桃園市第3選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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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委員的表現很好,清楚地詢問問題,也表達自己對此項議題的質疑點,最後也提出自己的具體建議,且並不是一位地自顧自地講,有給予時間讓次長說話,及回答相關問題。
我覺得此委員有很好的地方是,有清楚的提出質詢問題,並且列出哪裡出了問題加以討論。
指出幸福報告中有矮化國格問題,很重要。
優 :費委員能提供專業質詢,且專業度相當足夠,熟知金管會職務與專責內容
缺 :對於顧主委回應有些不尊重之感,或許是對顧主委專業度上的質疑與政治操作可能性的不悅,但此次質詢乃是對於金管會職務上提出質疑,費委員卻有些針對顧主委個人之嫌,我認為並非恰當
我覺得陳亭妃委員在問政質詢時,能針對這議題幫助小朋友爭取權利,並且很重視資安問題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不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