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桃園市第3選舉區
民國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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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問很有內容,每一個問題都跟主題有關,也很有專業度
在兩分半「在場可不可以不要講話?」有點被嚇到 是個注重會場秩序的委員啊
最好:
有認真去做作業
最差:
態度應該再硬一點
看得出來確實有做過功課,只不過在質詢時對與口語上的表達有待加強
態度非常強硬,站在理字上,把部長問的回答不出話來。我認為有先做作業,特別是直接用部長為例去做質詢,讓整個質詢更有張力,效果更驚人。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