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交通委員會
桃園市第3選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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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委員表現最好的地方是有直接指出問題的癥結點,並且就質詢官員的職務說明他們應該是把關而不是放寬標準,不可使人民利益受到損害,最差的地方是在質詢方面的態度太過偏激,並沒有給予官員充分的解釋或說明的時間。
我個人認為各項都很好,可以改進的點是能夠針對具體提出的方案在積極一點自己主動提出建議會更好。
委員有提出其他案例報導來質詢,讓公平委員會更加能注重,在網路媒體不實的報導上。
基本上有準備質詢資料,也有給質詢的官員回答空間,也沒有人身攻擊。希望口語舉例的例子可以再精簡一些
我覺得他熟知被質詢的委員很棒,而且也懂得尊重被質詢人,讓被質詢人有充分的答辯時間
不成案。公督盟評鑑對象以立委及立委助理為範圍,若該員僅為黨工,則不在評鑑範圍內。另外,委員有無關說之相關資訊事證不足。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