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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第2選舉區
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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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質詢時會引用外國案例作為比較,如果拿來國內是否合用,並針對提出的問題詢問較細部的解決方法,而不是問過就沒,還不錯
最好的地方在於質詢個資時,事前準備有做足,質詢問題緊扣主題,也讓得到大家想聽到的答案。但比較差的地方在於後續詢問sim卡時,對於這領域的專業不了解,出現有點不懂裝懂的情況,且讓主委較少時間解釋,這是比較差勁的地方。
口條清晰不矛盾 在對方回答問題時會聽完對方陳述才接下一個問題
語氣不順
都有點過度激動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