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苗栗縣第2選舉區
民國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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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資料上準備充分,自身邏輯性也很好,可以在同個案子的問題中找到很多面向詢問給官員們回答,對於官員的回覆,也還能找到問題要求再回答,我認為這樣的問法較為全面,對問題的呈現也會比較清楚。
優:有明確給出問題點
好:緊扣主題 資料妥善準備 差:不給官員答題時間 一直打岔
表現好的地方:對質詢內容(包括中央機關運作及地方農民看法)熟悉,配合質詢所提出之佐證詳實。
表現不好的地方:時間掌控顯需加強
有關注國際之間的條例變化,針對該變化應用到國家政策上,並為政府預先考慮到後續可能發生之狀況。但是並無針對問題提出具體改善的方向或是解決方法,較為可惜。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不成案。公督盟評鑑對象以立委及立委助理為範圍,若該員僅為黨工,則不在評鑑範圍內。另外,委員有無關說之相關資訊事證不足。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不成案。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