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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林靜儀委員的質詢是非常有條理的,提問循序漸進,越問越深入,犀利卻不失方向,而且資料準備齊全,會先去追蹤案子並且調查好才會對官員進行詢問,並且在要求官員的方面態度強硬,知道事情的急迫性,身為一個全國性的立委我認為這點很值得讚許;不過她針對問題沒有提出甚麼具體的建議,只是強烈要求政府官員能協調好並改善,她身為醫療專業代表,我認為她應該能提出建議,既然她關心此議題並且是此領域的專業,那我想她提出的建議可行度是有的,然而在此次質詢中我沒有看到甚麼具體的建議,這點相當可惜。
不夠強烈
詢問通訊城鄉差距的解決方案,但是沒有提出資料,稍微可惜,對於NCC的計劃以及進度提出討論,在討論偏鄉固網問題的時候重視民眾權益,也尊重質詢對象,但是沒有提出實際建議,也未約定改善時間,恐淪為流水帳。
我覺得提客家文化的捷運站很棒!讓忙碌的都市人口在每天上下班的時候都會看到
針對問題提出看法並且詢問意見,不會咄咄逼人,會給對方回答的空間。
我覺得這樣看下來沒有太差的地方,都挺好的。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不成案。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