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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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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眾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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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適當提出問題,並且有想辦法幫忙解決問題
表現好的地方:有針對事件(建中武陵校長為學生寫推薦信)找出問題點,提出台灣教育面臨的困難(人才往外流失),最差的地方:沒有讓主委講完話就繼續接話。
問政犀利,語氣強而有力!
我覺得他沒有尊重官員,常常打斷官員說話,而且講話口氣不太好,一直叫官員提出辦法,自己卻不提出具體的實施辦法
非常喜歡委員詢問的方式!理性又思維清晰!資料準備充分!非常好!很用心的一位委員!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上述委員各予以扣0.5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