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我認為羅主委在一開始有明確的點出問題,同時質詢顧主委意見,但質詢過程漸漸偏離原先主軸,羅主委開始闡述另外不相干的話題,喪失了面對面質詢顧主委的機會,換句話說羅主委前面的質詢是合適的,但到後頭可能因為質詢完畢而導入別的主題,很明顯的主委準備的不夠充足,並未找出完善的問題也沒有給予有效建議。
好的地方是質詢很認真準備很充分,有確實指出問題點讓官員知道現在的缺失在哪裡。像是立委所提出的知情權,不單只有地震、水災、土石流的資訊,她的選區有一個油庫,像這種資訊也需要提供給民眾知情,資訊的公布也要民眾看得懂,至少要知道自家周邊有甚麼需要警惕的,這是民眾很迫切需要的。
小缺點是有點超時,也可以多留點時間給官員回應。
有點扯太遠,要擬定道路處罰條例修正法案,卻扯到499方案
蠻喜歡委員問政的態度 因為都有給官員充分的答詢空間
可以從最近的報導來引出要質詢的內容,語氣不會咄咄逼人也都是帶著笑容的,有給予適當的答詢空間與發言時間不會搶話講,但也有督促即要求行政機關承諾後續改善且越快越好,其資料也準備得很充分不會對質詢內容不了解,但是感覺沒有提出一些自己的想法或特別有建設性的建議,與部長只是在一問與一答的感覺,然後再請對方迅速改善而已,這是我覺得可惜之處。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