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委員的確提出了警察在職勤時使用槍械的彈性可以擴大,但整場質詢中,好像無法取得一個平衡,並且對於"待遇合理性"此區塊並未正式討論或提問
說話沙啞,有些激動,有時候說話有點諷刺或不聽取對方回應
這位委員想要質詢的內容他沒有了解,事前沒準備一定不會有好結果
我覺得陳亭妃委員在問政質詢時,能針對這議題幫助小朋友爭取權利,並且很重視資安問題
我認為這位委員在提出質詢之前,有了解先關法條以及程序,能夠提出官員的錯誤點,講話有條理。
差的地方在於沒有提出見解以及解決方法,只是鼓勵是沒有用的。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Sufin.Siluko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不成案。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不成案。公督盟評鑑對象以立委及立委助理為範圍,若該員僅為黨工,則不在評鑑範圍內。另外,委員有無關說之相關資訊事證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