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程序委員會
屏東縣第2選舉區
民主進步黨
排序篩選
重點資訊
最好的地方:一針見血的直接詢問,覺得很棒。
最差的地方:語氣和態度有點不太友善
陳委員談論內容有條理,不會跳來跳去,雖然內容也有質疑現任部長上台一事,但口氣相對平和並談出自己的論點,我覺得不錯
態度很好,但依些地方會搶話沒聽政府講完
委員詢問條例清楚,也適時提出意見即要求部門改善問題。
余委員整體上來說我覺得她報告的很完善,有抓住主題並且從根問題,像其中有提到中國的問題,我覺得對於現階段的台灣,的確中國的影響對我們來說很緊迫,所以我們更應該處理好這個問題,別產生出貿易報復,最差的地方我覺得就是讓官員要有時間回答,我看下來的心得,認為這好像是一個通病,委員蠻多時候都會想到什麼就說什麼,這不太好,應該先聽完對方的回答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上述委員各予以扣0.5分。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