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優點為他有自行製作投影片,顯示對自己問題的內容有先行的了解。
缺點是他會一直看著稿講話,這樣其實有失他的專業度。
黃委員的資料準備充足、發言有條理,且能給予官員時間答詢,展現出民意代表的專業素養;可以改善的地方在於,委員在質詢時,往往只停留於大方向,而不能針對細節做出進一步的質詢,使結果不了了之,是比較可惜的地方。
最好的地方就是有拿數字出來質詢 以及鞭策之前承諾的政策
提出很多問題也搭配準備好的資料,但時不時插話讓對方沒有足夠的時間回應,態度也不是太好的感覺
不會咄咄逼人,給質詢對象有講話的空間,不過時間有點超過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