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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質詢最後的議題 : 觀光網站時,有把網站是誰做出來的給釐清,居然是外包的,讓局長啞口無言,我覺得很棒
態度堅定,不會讓官員模糊帶過
我覺得他提出要監督宗教財團法人是很有道理的,的確像他說的人民因為信仰可能不會去質疑或是不敢去質疑,正因為如此才需要政府的監督!
委員還自己帶了圖片來讓官員更了解自身所要表達的意思,可看出委員的用心
能給他人足夠的回答時間,不會咄咄逼人
不成案。公督盟評鑑對象以立委及立委助理為範圍,若該員僅為黨工,則不在評鑑範圍內。另外,委員有無關說之相關資訊事證不足。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