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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退得宜
說話表達清楚,對問題有一定熟悉度,但是說話有點慢
我認為鄭立委個性太過衝動,表達能力也有待加強。幾乎在整場質詢中,鄭委員自顧自地說,完全沒有採納受質詢者的想法,甚至心浮氣躁的快要吵起來。此外,鄭立委一直用到"已得不回"的網路用語。他想表達的是受質詢者雖提出許多提案,卻都沒做到,根本是"已讀不回"。但是"已讀不回"並不是這樣用的,我認為鄭立委用字的精確度應該要再多改進。身為一個立委,情緒控管非常重要,表達能力也很重要,讓人失望的是,鄭立委並無具備這兩項條件。
公平正義,資料準備充分,逼問部長的態度也很好,不會太激動又很理性,思考問題很清晰。
我認為既然是質詢,就應該利用時間把疑問或是訴求丟出來,而不是隨便找一個問題混時間,這兩分半我只看到邱委員趕著結束,不知道重點為何。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您好我是測試專員。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