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委員資料充足,提出很好建議
但有時候會無法讓官員有適當的發言時間
能明顯感覺到這位委員一直在替學生的權益發聲
質詢過程提出假設立場及自己的觀點較多感覺準備十分充足
對於本次質詢的內容準備充分,明確表達訴求以及建議,為弱勢發聲。
針對訴求可以挑重點講,並事前潤稿,因語句有點拖拉,聽到鈴聲後又加快語速,希望能針對內容做些刪減,並練習表達。
我覺得這位委員這次的質詢算是有談論到重點,但可能是因為口才問題加上沒意義的描述偏多,不是表現得很清楚,而且也沒有甚麼具體的建議或是我覺得對問題有幫助的論述。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