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我覺得表現上說不出是好是壞,一開始以「我在某個地方聽到某個國民黨黨委員接受訪問說:經濟部長承認有編列預算了,那是不是要跟韓市長道歉」然後開始請部長澄清,感覺是刻意給行政部門一個機會來澄清,我認為這不是立法委員在質詢時要做的。但是後來有針對台南排水疏洪狀態要求改善這點還不錯。
有點不懂委員詢問的重點在哪,開頭詢問個人行為偏題的有點嚴重了。
12:43時,提出國檢署的報告內容質詢署長,詢問其中寫到建構完整的母、嬰兒照顧網路系統是當務之急,那是否已經建構或改善?因而發現仍有很大的進步空間,委員能有效的督促他們的內務作業,並質詢實質的進步方向、方法,我覺得是值得讚賞的。
並且在許多次提問,都能提出實質的問題供部長去思考、解決,像是少子化問題在台灣日趨嚴重,在國檢署去日本參訪後,是否也能做到與日本相仿的程度,(產前檢查達14次、產檢細項增加等等)以減緩少子化的程度。
質詢內容詳細
我認為該林為洲委員雖然提出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 20條 所說的 : 本會委員應超出黨派之外,依據法律公正獨立行使職權,於任期中不得參
與政黨活動。違反前項規定者,經本會委員會議決議通過後,由行政院院長解除其職務 ,但他並沒有實際去了解沈柏洋委員在這些活動中的角色,只根據片面消息(FB、圖片)就指稱其參與政黨活動,我認為在蒐集資訊與查證方面有待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