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立委對相關的事務有一定的了解,積極的為選手發聲,並對運動科學表示關切,並提出問題
對於刑法第三百十條誹謗罪,跟陸海空軍刑法第七十二條的傳述軍事上之不實訊息,兩個法條的矛盾提出了很多看法,並也指出很多軍事相關的假訊息的造謠,並非每次第一手訊息都是由軍人所開始的,有可能是從內容農場或是一般民眾有意造謠的,那麼是無法在法律上制裁這些人,所以委員有提出質疑及建議是不是刑法要跟陸海空軍刑法做同步修正。
表現普普
給予官員充分時間回覆,但可以針對官員之回覆再進行討論,否則好像有放水之嫌
很認真
從特定案例討論解決問題的方式是否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