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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問題清楚提問,也讓官員有適當的回答空間,並提出具體的建議。再針對有疑慮的地方也有請官員回去查清楚
這位立法委員是我做評鑑的第三個,我覺得他是在諮詢時最不帶情緒的非常理性,問政也有條理,我認為在這樣的情況下問政是最有效率且有效的,且也有提出政策中的問題以及其公平性
對於刑法第三百十條誹謗罪,跟陸海空軍刑法第七十二條的傳述軍事上之不實訊息,兩個法條的矛盾提出了很多看法,並也指出很多軍事相關的假訊息的造謠,並非每次第一手訊息都是由軍人所開始的,有可能是從內容農場或是一般民眾有意造謠的,那麼是無法在法律上制裁這些人,所以委員有提出質疑及建議是不是刑法要跟陸海空軍刑法做同步修正。
質詢內容準備充足,有製作ppt輔佐講解,讓觀看者能了解
委員最好的部分是非常尊重主委,但是比較不好的部分是,他提出來的問題感覺已經正在處理了,感覺是資料準備的不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