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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他在質詢之前有多少去了解相關的法條,且發現該法條的第13、14條有他個人認為有些許衝突的地方,所以在質詢的時候提出,但在給秘書長回答的時間可以再充裕一點,且不要馬上就插嘴,應該要讓回話人講完一個段落,雖然我知道立委的質詢時間有限。
立委表現好地方為能夠把問題非常明確的提出且會給對方回答的空間,除此之外還會自己給出建議,而非只會挑毛病。
理性溝通,也有適時給部長時間回答,針對問題時,也有提出適當建議,我覺得不錯。
內容主題不夠具體,會一直插嘴行政單位的答覆
優點好像沒有特別突出的是個一般的審問
缺點有種屌而啷噹的態度去面對審問的人,且在提出資料時準備的也沒有很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