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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刑法第三百十條誹謗罪,跟陸海空軍刑法第七十二條的傳述軍事上之不實訊息,兩個法條的矛盾提出了很多看法,並也指出很多軍事相關的假訊息的造謠,並非每次第一手訊息都是由軍人所開始的,有可能是從內容農場或是一般民眾有意造謠的,那麼是無法在法律上制裁這些人,所以委員有提出質疑及建議是不是刑法要跟陸海空軍刑法做同步修正。
有點咄咄逼人,要官員回答但又打斷不給回答的時間與機會
我覺得委員諮詢最好的地方是,諮詢的問題緊扣這次的詢問主題沒有離題。
整個諮詢過程的思路清楚,而且時間的掌握非常準確。
感覺得出來是有充分的準備。
我認為這位立委大部分問題都在挑錯字,而且說原住民參與的人數太少,如果不是原本就預計好的,那就只是看原住民本身的意願而已,可能他們就沒有想做這部分的事情!鼓勵是可以,剛說大概10位坐原住民相關的研究,7600萬我覺得已經足夠了,台灣要發展,也需要投入大量資金在研究高科技等,也不可能讓國家落後世界太多
並無明確整理且提出各個武器的差異性,只一眛的一問一答,沒給出明確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