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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臺北市第4選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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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提出問題,有準備很充分的資料去顯示以前就有這個問題,也有提出並給出建議,有參考到以前的資料並提出解決方案,我覺得很好,但是就提出的建議,太冗長了。
表現最差的是沒有讓行政委員有答復的空間,一直插話。
有確切的提出重點,知道接下來台灣的局勢跟提出接下來計畫的執行的問題。
優:關心少數族群的權益
缺:委員稱希望立新住民相關的基本法,卻不清楚過去是否有委員曾提出過
以不適當的名稱稱呼非本國籍的無依兒少
委員的態度合宜,就事論事針對問題提問,不會帶有個人立場或情緒。 唯一疑問是不知道委員之後還有沒有繼續觀察此事,因為這次的質詢內容的問題不算太深入,而因時間的關係,導致只回答到一個主要的問題。希望任何委員如果要調查事件,一定得執行到底不可虎頭蛇尾。
鄭秀玲立委先提出案例表示想要達到的目標、更具體地表達想要了解的情形,再反觀台灣的選舉情形提出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