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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位立委在質詢時,的確有表達出她想要質詢的問題內容,可是她前面問了一些問題讓我覺得有點太不相關,既浪費時間也毫無意義,既然希望對方能夠做出保證改善,應該盡快的切入主題,並且給予對方回答的時間,當然對於模稜兩可的答案可以表示要求更明確的答案,但希望還是能留一點時間給對方做出回答,例如中間對方有表示是根據什麼法的第21條,那內容是什麼呢?對方還尚未回答完,立委卻過於快速地打斷。
最好的地方: 我認為這個立法委員在這場質詢中表現得真的太好了,我不僅在他們兩人的過程中認識到了我以往沒注意到的僑胞的這一塊領域,更學習到到了要如何與對方辯論的技巧。除了要有基本的禮貌之外,也必須舉出與自身論點相符的證據、例子,才可以讓他人信服。
我認為這位立法委員並無表現差的地方。
此立委在這10分種左右的時間,幾乎都是在講自己的居多,鮮少有讓官員回的時候
這個立委的其他表現較普通,沒有特別突出的部分
表現最好的地方:時間暫停讓行政官員去查資料
表現最差的地方:不等官員回答完,就斷定他沒針對問題回答
感受不到委員真正身體力行去收集這些資料,或甚至清楚處了解哪方面多用了相較於以往多了幾倍的金援,感覺都只是秘書或是特助去收集到的官方資料,對於問政內容部長也早已打好草稿,沒有那種貼近民情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