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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委員在審查其資料準備充分,大致了解陸海空軍刑法54、72、76條需要修法的原因,並依個人的見解向國防部提出建議的修正方向,過程語氣平順,沒有嚴厲的批判與提出立即改善的要求,僅呼籲國防部關於懲處的修正應該努力實行。
洪委員對質詢內容的國影中心有確實了解,對於財源的管理也有對鄭部長提出建議。
我覺得表現上說不出是好是壞,一開始以「我在某個地方聽到某個國民黨黨委員接受訪問說:經濟部長承認有編列預算了,那是不是要跟韓市長道歉」然後開始請部長澄清,感覺是刻意給行政部門一個機會來澄清,我認為這不是立法委員在質詢時要做的。但是後來有針對台南排水疏洪狀態要求改善這點還不錯。
說之有理,給予充分時間回答
態度平和,無不相干內容,各方面表現都很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