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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下即要求將行政部門的承諾做成主決議,以利後續監督,這個的做法相當好。
這位委員的口條清晰,目的清楚可以給大家清楚到底他在為公民爭取什麼
提出盤整建議的部分頗用心。原先認為委員有給予官員適度答詢空間,但後來發現委員想要把自己想講的說完,便以”好好好”的方式來打岔,有沒有在認真聽對方回答是個問號,有些問題也沒讓對方說明完便直接跳下一個問題或講自己的意見。但可以感受到委員資料準備充分,且就主題具體指出問題癥結點,以及對民眾利益維護之心。
對於質詢的目標不夠明確,導致其中大部分質詢都得不到有用的回答,幾乎都是很官腔的帶過就到下一個問題,且在6分末的時候出現口誤,但也有抓到國發會的資金來路不夠明確。
問政態度:8分
很好,問完一個問題會等陳委員回答,一個問題一個問題慢慢尋求答案和進度。
表述能力:8分,速度ok,把問題完整表達。
問題解決:7分,點出發展條例中,原住民和漢人的「原漢落差」的問題,以及地方政府經費問題(到現在花東地區還是發展緩慢)。
問政專業:8分,一開始有點照本宣科的問政,後來有問的越來越深入,有作功課的感覺(花東地區發展條例很清楚,並且這些政策會影響地方政府),感覺得出來他挺在乎原住民的弱勢權益,積極爭取花東原住民發展的經費。
監督發展條例第8、11條,生態維護、給與原住民相關補助與就業機會,要求中央政府要擬定一個策略計畫,去給與地方指導,定期去審查方案實施,才不會地方跟不上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