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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刑法第三百十條誹謗罪,跟陸海空軍刑法第七十二條的傳述軍事上之不實訊息,兩個法條的矛盾提出了很多看法,並也指出很多軍事相關的假訊息的造謠,並非每次第一手訊息都是由軍人所開始的,有可能是從內容農場或是一般民眾有意造謠的,那麼是無法在法律上制裁這些人,所以委員有提出質疑及建議是不是刑法要跟陸海空軍刑法做同步修正。
委員對幽靈保單一案問政有條理,且能給予行政機構實質建議。但對於面對但對於面對交通部長的質詢,我覺得太過簡單,指要求行政單位日後要把螺絲拴緊,卻沒有針對私菸案內容質詢,也沒有問清楚此案件的責任歸屬,且還提到馬英九執政的時期總統專機就已經違法走私菸品,都讓人覺得有護航的嫌疑,我認為陳賴素美委員和交通部長所屬同政黨,更應該加以監督,而不是草率了事。
在質詢的時候,多了一些與主題無關的話,也沒有提出具體的建議
滿不錯的。看的出來也是有準備,首先先提出2500億的軍購案會不會影響到政府的財政,也替國防部想辦法把F16V的優點做成圖表讓民眾了解,以及向對方提出如何讓國人知道F16V厲害的地方及為何要購買。缺點的部分,後面有些問題變得有點自問自答,答案都在她的PPT上面,有些可惜。不過整體來講,還是可以接受的。後面也有提到讓其餘四成五的民眾了解及支持軍購案。
有禮貌,給予對方足夠的時間做回覆,不會一直插嘴,也關心在台灣生根的企業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