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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語句不夠堅決,搞得大家互相踢皮球就結束質詢了
我認為該林為洲委員雖然提出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 20條 所說的 : 本會委員應超出黨派之外,依據法律公正獨立行使職權,於任期中不得參
與政黨活動。違反前項規定者,經本會委員會議決議通過後,由行政院院長解除其職務 ,但他並沒有實際去了解沈柏洋委員在這些活動中的角色,只根據片面消息(FB、圖片)就指稱其參與政黨活動,我認為在蒐集資訊與查證方面有待加強
我認為此立委有提出自己的想法和解決辦法給官員,而非直接將問題給官員,我覺得這是很好的作為,但他在時間掌控上還需改進,也需更專注在議題上。
委員態度良好,表現得還行,沒有甚麼過分的地方。
邏輯清晰,惟給予官員回覆時間略短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