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資料準備完整並提出自己對此事的看法與改進建議
資料準備非常充足,內容清楚簡單,並要求行政單位給予報告回應
我認為該林為洲委員雖然提出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 20條 所說的 : 本會委員應超出黨派之外,依據法律公正獨立行使職權,於任期中不得參
與政黨活動。違反前項規定者,經本會委員會議決議通過後,由行政院院長解除其職務 ,但他並沒有實際去了解沈柏洋委員在這些活動中的角色,只根據片面消息(FB、圖片)就指稱其參與政黨活動,我認為在蒐集資訊與查證方面有待加強
此位委員非常注重學校的設施更新,還有關注偏遠學校問題與中央和地方配合款的比例,在過程中也對官員十分有禮貌
講話很有條理不會激進,為了解決問題而認真在討論; 差的部分覺得質詢過程有點繞 可以在單刀直入一些